“十一五”期間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。在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,COD排放得到有效控制,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有所改善。“十五”后期,氨氮對水質的影響與高錳酸鹽指數基本持平,“十一五”前兩年氨氮已成為影響地表水水質的首要指標,是導致我國眾多江河湖海富營養化問題頻發的主要原因之一,同時對水生生物具有毒性,是影響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污染物之一。
根據《“十二五”全國環境保護規劃》(草案)提出的環保目標,環保部進一步明確了我國“十二五”期間排放總量控制計劃,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,減少污染物排放,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。“十二五”期間,在繼續推進COD污染減排工作的同時,考慮到環境質量特征、階段重點、現有基礎和技術經濟等因素,國家將氨氮納入全國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約束性控制指標。
“十二五”期間,氨氮排放總量控制目標比2010年減少10%。“三湖”(太湖、巢湖和滇池)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已將氮、磷指標作為水質考核目標,淮河流域、滇池分別將氨氮和總磷作為總量控制目標,水體氨氮污染減排刻不容緩。因此,加強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、提高末端治理技術水平、減少廢水氨氮減排量的任務迫在眉睫,意義重大。